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王蒙徽
- 2022-11-21
- 來源:共產黨員網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把握城市發展規律,對新時代新階段城市工作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我們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應有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城市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提出了一系列城市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揭示出城市建設依靠誰、為了誰的根本問題,深刻回答了建設什么樣的城市、怎樣建設城市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引領我國城市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一)新型城鎮化深入推進。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2012年53.1%提高到2021年64.7%,1.3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2021年,全國城市數量達到691個,建成區面積6.2萬平方公里,建制鎮2.1萬個,基本形成以中心城市、城市群為主體,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
(二)城市人居環境顯著改善。2021年,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地面積和綠地率分別達到249.3萬公頃和38.7%,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7.5%。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面開展,居民小區覆蓋率達到77%。截至2022年8月,累計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6.3萬個,惠及居民超過2800萬戶。
(三)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穩步提升。2021年,全國城市道路長度達到53.2萬公里,建成軌道交通線路長度8571.4公里,供水普及率、燃氣普及率、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9.4%、98%、97.9%,集中供熱面積達到106億平方米,供水和排水管道總長度達到193.2萬公里,較好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四)城市治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體檢評估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在城市治理中的運用持續加強,城市管理水平持續提高。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深入開展,群眾參與城市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增強。
(五)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全面加強。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加快構建。140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12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487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1200余片歷史文化街區、5.95萬處歷史建筑,成為傳承中華文化最綜合、最完整、最系統的載體。
深刻認識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的重要意義
城市是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載體,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點。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努力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和城市發展道路,對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一)踐行人民城市理念的必然要求。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必須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增強城市的整體性、系統性、宜居性、包容性和生長性,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支撐。城市建設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引擎。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將城市建設成為人民群眾生活的美好家園、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科技創新的重要高地,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空間支撐,更好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三)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重大舉措。城市是風險防控的重要領域,城市發展必須把生態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統籌城市發展的經濟需要、生活需要、生態需要、安全需要,建立高質量的城市生態系統和安全系統,提高城市全生命周期的風險防控能力。
(四)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的有效路徑。城市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有其自身規律。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更好地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推動城市從粗放型外延式發展向集約型內涵式發展轉變,從源頭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準確把握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的重點任務
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是一項系統工程。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不斷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
(一)健全城鎮體系。加快構建國家中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地區中心城市及縣城四個層級的城鎮體系。一是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提高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提升對全球人才、資本、創新等資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二是加強區域中心城市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綜合承載能力,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引領區域發展。三是加強地區中心城市建設,加大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更新改造力度,充分發揮引領、輻射、集散功能。四是加強縣城建設,不斷完善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更好地就近吸納農業農村轉移人口。五是加強城市群、都市圈建設,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長江中游、成渝等城市群建設成為各具特色、互為補充的世界級都市圈、城市群。
(二)優化城市空間形態。轉變單中心、“攤大餅”式的發展方式,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和建設強度。一是推動組團式發展。單個組團面積一般不宜超過50平方公里。組團之間應建設連續貫通的生態廊道,與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系統相連通,最小凈寬度一般不小于100米。二是加強人口密度管控。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宜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平均人口密度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的,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疏解。三是科學管控建筑密度。新建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應充分論證、集中布局。
(三)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建設高質量的城市生態系統。一是構建連續完整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系統、綠地系統和基礎設施系統建設,統籌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和城市綠道布局,將城市建設融入藍綠生態本底,城市藍綠空間占比不低于45%。二是加強城市生態修復。修復山體水系,提高水系連通度和岸線自然化率,嚴格限制過度硬化,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三是持續推進園林城市建設。把公園建到居民家門口,構建均衡共享、系統連通的公園體系,建設連通區域、城市、社區的綠道體系,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于80%。
(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實施基礎設施補短板和更新改造專項行動,建設集約高效、經濟適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一是提升宜居度。加快規劃建設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體系,實現各體系間的暢順銜接。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軌道、公交和慢行等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應不低于60%,45分鐘以內通勤人口比重達到80%。二是增強安全韌性。倡導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布局方式,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設施,提高應急響應和快速恢復能力。統籌防洪與排澇,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30年全國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依托公園、綠地、廣場、校園等建設城市人口疏散和應急避難場所,人均應急避難場所面積不低于1.5平方米。三是提高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更新改造。加快建設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協同發展智慧城市與智能網聯汽車。
(五)建設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到203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爭取提高到60%以上。一是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以步行5—10分鐘到達為原則,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二是完善15分鐘生活圈服務配套。推動建立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15分鐘生活圈,統籌中小學、養老院、社區醫院、運動場館和公園等設施配套,為居民提供便捷完善的公共服務。三是提升服務和管理能力。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組織、居民參與、企業服務的管理機制,推進城市管理進社區,提高物業管理覆蓋率。實施社區公共設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進智慧社區和數字家庭建設。鼓勵物業企業建立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大力推進線上線下社區生活服務。
(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和特色風貌塑造。要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態,在城市建設中延續歷史文脈、體現中國特色、展現時代風貌。一是構建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全面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和認定,建立分級分類的保護名錄和全國歷史文化保護數據庫。不拆除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不破壞傳統風貌和街道格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掛牌保護率達100%,歷史建筑空置率應在10%以下。二是加強建筑設計管理。優化城市空間和建筑布局,增強城市的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和文脈延續性。嚴禁建設“貪大、媚洋、求怪”建筑,嚴格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地標建筑、重點地段建筑和大型雕塑管理,嚴禁濫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標”。
(七)發展綠色建造。推動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一是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對具備節能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二是推動建造方式轉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三是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深化應用自主創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大力發展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和智慧運維,培育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
(八)推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是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和強度。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控制在0.6至0.8。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一般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二是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縣城基礎設施建設要適合本地特點,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態化方式為主。構建縣城綠色低碳能源體系,推廣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潔能源應用。三是營造人性化公共環境。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模,廣場的集中硬地面積應不超過2公頃。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一般不超過40米。
(九)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在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動城市管理理念、模式和手段創新。一是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完善黨委政府統籌協調、各部門協同合作的城市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巡查稽查制度。二是推進城市治理“一網統管”。依托城市信息模型平臺,加快構建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體系。三是加強城市風險防控。建立城市治理風險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城市安全運行管理機制。建立燃氣等城市生命線工程安全監測預警系統,提升在線安全巡檢和隱患治理能力。
切實把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任務落到實處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上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歷史擔當,以釘釘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實。
(一)加強和改善黨對城市工作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完善工作體制和機制,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各方面各環節。
(二)健全城市體檢評估工作制度。以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為重要內容,不斷完善指標體系,全面開展城市體檢評估。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以城市體檢結果為依據,建立健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鞏固提升的閉環機制。
(三)建立城市總建筑師制度。建立城市總建筑師庫,出臺選拔使用和考評規定,選擇有條件的城市開展試點。構建城市總建筑師對城市規劃建設進行把控,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的體制機制。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研究出臺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的政策文件和相關標準,加大財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動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
(五)加強干部培訓。編輯出版系列教材,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高等院校增加相關課程,加強對城市黨政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干部的培訓,引導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政績觀和城市觀,提高城市工作能力和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把握城市發展規律,對新時代新階段城市工作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我們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應有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城市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提出了一系列城市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揭示出城市建設依靠誰、為了誰的根本問題,深刻回答了建設什么樣的城市、怎樣建設城市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引領我國城市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一)新型城鎮化深入推進。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2012年53.1%提高到2021年64.7%,1.3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2021年,全國城市數量達到691個,建成區面積6.2萬平方公里,建制鎮2.1萬個,基本形成以中心城市、城市群為主體,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
(二)城市人居環境顯著改善。2021年,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地面積和綠地率分別達到249.3萬公頃和38.7%,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7.5%。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面開展,居民小區覆蓋率達到77%。截至2022年8月,累計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6.3萬個,惠及居民超過2800萬戶。
(三)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穩步提升。2021年,全國城市道路長度達到53.2萬公里,建成軌道交通線路長度8571.4公里,供水普及率、燃氣普及率、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9.4%、98%、97.9%,集中供熱面積達到106億平方米,供水和排水管道總長度達到193.2萬公里,較好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四)城市治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體檢評估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在城市治理中的運用持續加強,城市管理水平持續提高。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深入開展,群眾參與城市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增強。
(五)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全面加強。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加快構建。140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12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487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1200余片歷史文化街區、5.95萬處歷史建筑,成為傳承中華文化最綜合、最完整、最系統的載體。
深刻認識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的重要意義
城市是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載體,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點。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努力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和城市發展道路,對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一)踐行人民城市理念的必然要求。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必須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增強城市的整體性、系統性、宜居性、包容性和生長性,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支撐。城市建設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引擎。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將城市建設成為人民群眾生活的美好家園、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科技創新的重要高地,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空間支撐,更好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三)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重大舉措。城市是風險防控的重要領域,城市發展必須把生態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統籌城市發展的經濟需要、生活需要、生態需要、安全需要,建立高質量的城市生態系統和安全系統,提高城市全生命周期的風險防控能力。
(四)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的有效路徑。城市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有其自身規律。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利于更好地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推動城市從粗放型外延式發展向集約型內涵式發展轉變,從源頭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準確把握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的重點任務
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是一項系統工程。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不斷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
(一)健全城鎮體系。加快構建國家中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地區中心城市及縣城四個層級的城鎮體系。一是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提高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提升對全球人才、資本、創新等資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二是加強區域中心城市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綜合承載能力,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引領區域發展。三是加強地區中心城市建設,加大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更新改造力度,充分發揮引領、輻射、集散功能。四是加強縣城建設,不斷完善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更好地就近吸納農業農村轉移人口。五是加強城市群、都市圈建設,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長江中游、成渝等城市群建設成為各具特色、互為補充的世界級都市圈、城市群。
(二)優化城市空間形態。轉變單中心、“攤大餅”式的發展方式,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和建設強度。一是推動組團式發展。單個組團面積一般不宜超過50平方公里。組團之間應建設連續貫通的生態廊道,與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系統相連通,最小凈寬度一般不小于100米。二是加強人口密度管控。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宜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平均人口密度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的,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疏解。三是科學管控建筑密度。新建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應充分論證、集中布局。
(三)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建設高質量的城市生態系統。一是構建連續完整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系統、綠地系統和基礎設施系統建設,統籌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和城市綠道布局,將城市建設融入藍綠生態本底,城市藍綠空間占比不低于45%。二是加強城市生態修復。修復山體水系,提高水系連通度和岸線自然化率,嚴格限制過度硬化,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三是持續推進園林城市建設。把公園建到居民家門口,構建均衡共享、系統連通的公園體系,建設連通區域、城市、社區的綠道體系,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于80%。
(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實施基礎設施補短板和更新改造專項行動,建設集約高效、經濟適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一是提升宜居度。加快規劃建設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體系,實現各體系間的暢順銜接。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軌道、公交和慢行等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應不低于60%,45分鐘以內通勤人口比重達到80%。二是增強安全韌性。倡導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布局方式,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設施,提高應急響應和快速恢復能力。統籌防洪與排澇,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30年全國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依托公園、綠地、廣場、校園等建設城市人口疏散和應急避難場所,人均應急避難場所面積不低于1.5平方米。三是提高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更新改造。加快建設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協同發展智慧城市與智能網聯汽車。
(五)建設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到203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爭取提高到60%以上。一是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以步行5—10分鐘到達為原則,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二是完善15分鐘生活圈服務配套。推動建立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15分鐘生活圈,統籌中小學、養老院、社區醫院、運動場館和公園等設施配套,為居民提供便捷完善的公共服務。三是提升服務和管理能力。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組織、居民參與、企業服務的管理機制,推進城市管理進社區,提高物業管理覆蓋率。實施社區公共設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進智慧社區和數字家庭建設。鼓勵物業企業建立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大力推進線上線下社區生活服務。
(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和特色風貌塑造。要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態,在城市建設中延續歷史文脈、體現中國特色、展現時代風貌。一是構建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全面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和認定,建立分級分類的保護名錄和全國歷史文化保護數據庫。不拆除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不破壞傳統風貌和街道格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掛牌保護率達100%,歷史建筑空置率應在10%以下。二是加強建筑設計管理。優化城市空間和建筑布局,增強城市的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和文脈延續性。嚴禁建設“貪大、媚洋、求怪”建筑,嚴格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地標建筑、重點地段建筑和大型雕塑管理,嚴禁濫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標”。
(七)發展綠色建造。推動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一是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對具備節能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二是推動建造方式轉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三是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深化應用自主創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大力發展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和智慧運維,培育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
(八)推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是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和強度。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控制在0.6至0.8。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一般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二是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縣城基礎設施建設要適合本地特點,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態化方式為主。構建縣城綠色低碳能源體系,推廣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潔能源應用。三是營造人性化公共環境。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模,廣場的集中硬地面積應不超過2公頃。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一般不超過40米。
(九)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在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動城市管理理念、模式和手段創新。一是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完善黨委政府統籌協調、各部門協同合作的城市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巡查稽查制度。二是推進城市治理“一網統管”。依托城市信息模型平臺,加快構建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體系。三是加強城市風險防控。建立城市治理風險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城市安全運行管理機制。建立燃氣等城市生命線工程安全監測預警系統,提升在線安全巡檢和隱患治理能力。
切實把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任務落到實處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上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歷史擔當,以釘釘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實。
(一)加強和改善黨對城市工作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完善工作體制和機制,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各方面各環節。
(二)健全城市體檢評估工作制度。以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為重要內容,不斷完善指標體系,全面開展城市體檢評估。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以城市體檢結果為依據,建立健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鞏固提升的閉環機制。
(三)建立城市總建筑師制度。建立城市總建筑師庫,出臺選拔使用和考評規定,選擇有條件的城市開展試點。構建城市總建筑師對城市規劃建設進行把控,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的體制機制。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研究出臺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的政策文件和相關標準,加大財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動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
(五)加強干部培訓。編輯出版系列教材,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高等院校增加相關課程,加強對城市黨政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干部的培訓,引導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政績觀和城市觀,提高城市工作能力和水平。